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2012-01-06 07:16

 

宋庆龄故居正门

 

两岸青年学生在宋庆龄故居欢聚

 

志愿者队伍成为弘扬宋庆龄精神 发展宋庆龄事业的重要力量

 

宋庆龄故居始终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乐园

 

每逢节假日,人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对宋庆龄的怀念之情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宋庆龄故居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系统有90多个部委、上千家直属单位。在这上千家单位中只有8家脱颖而出—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便是其中之一。荣获这一殊荣,既是中央有关部门对宋庆龄故居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宋庆龄故居事业发展的激励和鞭策。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始终高度重视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注重把创建活动与宋庆龄故居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具体工作相融合,发挥文博单位的阵地作用,服务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国际友好、两岸交流及公益事业的特殊职能,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文物保护、学术研究、社会教育、旅游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广泛认同,成为青少年朋友、社会各界友好人士、广大游客乃至国际友好人士向往的精神家园。多年来,宋庆龄故居先后被授予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团中央“青年文明号”、北京市“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今年是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成立30周年,也年是宋庆龄故居对外开放三十周年。带着“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耀,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将继续前进的脚步,牢记神圣使命,弘扬伟人精神,发展崇高事业,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方面做出更多探索和努力。

 

(供稿 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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